煙臺市生態環境局福山分局發布關于2025年7月7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
項目名稱:鈑金件生產加工項目
建設地點:煙臺市福山區金山路120號
建設單位:煙臺浩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山東元讓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占地面積7680平方米,總投資500萬元,環保投資20萬元。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購置激光切割機2臺,折彎機4臺、電焊機5臺,在現有車間內布置一條自動噴涂生產線,噴漆房(6*6*4)1間、烤漆房(6*6*3)1間、噴砂房1間,對原料進行下料切割、折彎、焊接、噴砂、打磨、噴漆、清洗、噴粉、固化等,年生產鈑金件1000t。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落實廢氣防治措施。運行期噴砂廢氣經濾筒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噴粉廢氣經旋風+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經低氮燃燒后廢氣由15m排氣筒排放,調漆、噴漆、烘干和固化廢氣經“三級過濾+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VOCs、二甲苯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標準要求,顆粒物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標準限值要求;切割、打磨、焊接廢氣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3標準要求,天然氣燃燒廢氣中SO2、NOx和顆粒物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5-2019)標準要求。
2、落實噪聲防治措施。運營期要落實可行的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3、落實固廢防治措施。運營期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廢包裝袋、廢包裝盒等)、除塵器收集粉塵、濾筒除塵器收集粉塵、廢河砂、下腳料、焊渣、廢濾筒等一般固體廢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廢過濾材料、廢活性炭、漆渣、廢油桶、廢漆桶、廢槽液、槽渣等危險廢物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來源:福山區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