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區環保局發布關于擬對山東拓儲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年產6000臺儲能集裝箱制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山東拓儲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年產6000臺儲能集裝箱制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現將擬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淄博高新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4樓環保窗口
聯系電話:0533-2326141
電子郵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項目名稱:年產6000臺儲能集裝箱制造項目
建設單位:山東拓儲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淄博市先創區南金村張皇路東側院內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山東冠業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淄博市先創區南金村張皇路東側院內,總投資17000萬元,環保投資200萬元。項目總占地面積33333平方米,依托現有廠房進行建設,購置折彎機、激光切割機、門板線、前端線、后端線、側板線、簇架線、底架線、總裝線、噴漆房、烘烤房、催化燃燒系統等設施設備。項目建成后,將實現年產6000臺儲能集裝箱的生產能力。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廢氣污染防治。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焊接過程產生的焊煙,切割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噴漆及固化、涂膠及危廢貯存等工序產生的VOCs。各產生廢氣的工序應采取有效收集和處理措施,確保相關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運營期廢氣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7/ 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限值要求。VOCs及特征污染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及速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
要切實加強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的排放。確保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 2限值要求。VOCs及特征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 37/ 2801.5-2018)表3限值要求。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標準》(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廢水污染防治。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暫存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
(三)噪聲污染防治。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選擇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有效控制噪聲污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物料裝卸等噪聲源管理,同時避免突發噪聲擾民,確保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表1中2類功能區限值要求。
(四)固廢污染防治。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分類收集、妥善安全處置固體廢物。要建設符合規范要求的固廢、危廢貯存場所。一般固體廢物貯存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一般工業固廢轉運、處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規定要求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規定要求。危險廢物轉移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要求執行。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跟蹤監測和應急響應的防控原則。項目應對危廢貯存間、化糞池等區域強化防腐、防滲措施,加強日常維護,防止對地下水和土壤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六)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及排污許可管理制度。該項目建成投產后,主要污染物實際排放量不得超過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定期開展污染物排放核算與自查。嚴格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及《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等相關要求,做好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變更、信息公開、執行報告、臺賬記錄、自行監測等工作。
(七)環境風險防控。建立完善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按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確保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合理、有效。
(八)其他管理要求。項目實施后應按照環評及排污許可的要求落實環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監測計劃。排污口或監測點位設置應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培訓,設置環保宣傳欄,按有關要求規范設置環保圖形標志、環保治理設施標志牌等。
(來源:高新區環保局)